摘自陳鴻圖,〈清代臺南地區的產業發展及其史料〉,收入《南瀛文獻》第三輯,新營:台南縣政府,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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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刻、私文書,比如碑文,裡面有很多珍貴記載,特別是臺南地區行郊的資料,在鹽水港有幾間廟,廟中碑文裡都有行郊的資料,郊商捐地、捐錢的記載。再來是契約,土地契約、買賣契約等史料南部地區目前所蒐集到的較少,還有很大努力的空間。族譜資料則有很多跟地方開發有關的史料,可以多留意家族與地方開發間的關係。一是從哪裡上岸的?這不但可以了解那些港口是合法或不合法,更可以了解沿海的港口條件及實際運作情形,更可以比對這些港口從過去到今日的變遷,這在官方文書很難找得到線索。二是家族在哪裡安身立命?很少人一次移民就定住了,多少會有二次遷徙或三次遷徙,可以探究何以這個地方會讓他安身立命?

日治時期的調查資料—官方檔案《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內容有舊縣廳的公文,1895年日本統治臺灣初期的行政區劃是是六縣一廳,臺南地區屬臺南縣,保留有官方公文,從這些檔案可看出日人如何來統治臺南?縣治如何選擇?行政區如何劃分?
日治時期日人在臺灣進行很多調查工作,從風俗習慣到經濟調查都有,由於很多調查資料是日治初期所進行,可以作為清代的史料來運用。《臺灣土地慣習一般》,本資料是日本剛統治臺灣所做的土地調查,內容包括臺灣土地使用的習慣、土地如何買賣等習慣法都登陸在裡面,內容收錄不少臺南的案例,它是依行政區排列。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的《大租取調書附屬參考書》、《清賦一斑》及《臺灣土地慣行一斑》等與土地調查有關的資料,清代臺灣土地有所謂一田二主、一田三主的情形,日人來之後,也發現土地的問題,為改變一田二主的現象,臺灣總督府於1898年組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進行土地調查,1904年就將大租權取消,這幾部土地調查的資料內容有清代臺灣的土地制度、劉銘傳的土地改革方式,甚至於有埤圳臺帳,可提供臺南地區土地及水利開發豐富的資料。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的《臺灣私法》、《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二部調查經濟報告》等相關調查資料,這些調查資料收了很多契約、習慣法規,先前提到臺南地區的契約並不多,比較完整且有系統整理的契約大多在這些調查資料的附錄之中,《第二部調查經濟報告》大概在1900年左右完成,內容包括整個臺灣所有經濟活動的調查。

日治時期的地方志及報紙,如《北門郡概況》、《曾文郡概況》、《新營郡志》、《臺南廳志》、《臺南州概況》、《臺南州統計書》等,這些志書都有一定的規格紀錄當地產業活動及內容。此外,日治時期的學校,特別是公學校,教師都有編寫鄉土概況的風氣,這些鄉土概況對地方的描述或許都比地方志詳盡,是可以好好蒐集和運用的一批資料。

日治時期的報紙,《臺灣日日新報》是日本官方的報紙;《臺灣民報》(包括《臺灣新民報》)是臺灣人自己辦的報紙,它的立場和《臺灣日日新報》可以說完全相反,這兩份報紙可以做很好的資料比對。以和臺南地區最關係最密切的嘉南大圳來說明,嘉南大圳在總督府所有的文宣或報紙中,都是讚揚它對嘉南平原土地改良和農業生產的影響。但《臺灣民報》對嘉南大圳的看法卻不是如此, 1920年到1930年《臺灣民報》的地方報導嘉南大圳簡直是「咬人大圳」,有十大罪狀。二份報紙二種截然不同的記載,在運用資料上要注意資料背後的意義。
一般論著及相關研究,伊能嘉矩的《臺灣文化志》分地區個別敘述,臺南地區有專章論述,本書雖有些說法待商確,但時間點貼近清代及作者本身田野工作很紮實;臺南縣文化局所出版的南瀛文獻叢刊;戰後所編纂的地方志,《臺南縣誌》、《臺南市志》、《鹽水鎮志》、《白河鎮志》、《仁德鄉志》、《永康鄉志》等,這些志書的運用如前面介紹清代方志運用一樣,除「經濟篇」外,「大事記」、「地理篇」、「文化篇」等的內容都有資料可參考。

以臺南地區為主題的研究成果頗多,如劉還月的《臺灣產業誌》,很多產業是與臺南地區有關、陳鴻獻的〈臺灣光復前鹽水的開發與社會發展〉、趙文榮的〈清代臺南地區的開發與社會變遷〉等,這些論著本身及書後所附的參考書目,就是很好的臺南研究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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