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學》電子報第230期

節錄自《臺南基督教信仰研究》,作者:段洪坤、史悌夫,第二章:荷據時期臺南地區基督教的發展,臺南市政府文化局,2016年5月初版,頁68-76。

 

 

 

第四節  教育政策下的宣教成績

1628年底牧師甘治士給福爾摩沙長官納茨的報告中,就明白建議如果要讓基督教在島上順利推動,他認為:

(一)公司或總督應多派幾位牧師前來福爾摩沙協助宣教。

(二)牧師住臺要 10-12 年才能精通原住民語言,進而能用他們的方言來表達思想宣教。

(三)牧師可以娶原住民婦女,建立基督教家庭。

(四)牧師要有很多好品德。

(五)要適時給予原住民部落頭人衣料、食物及飲料。

(六)要以法律約束他們,違法者加以嚴懲。

先知卓見的甘治士建言,並沒有得到與他對立的納茨長官支持,反而跟總督說甘牧師的壞話,所以初期宣教並不順利,還好後來的長官及繼任牧師尤羅伯,與他的宣教理念有共通處,那就是用教育的方式來達到教化原住民的目的,進而宣教成功。這樣的策略確實讓後期各地的原住民村社紛紛接受基督教,其所採用的教育策略分析如下:

一、建立部落一般學校

荷蘭牧師來臺宣教的重心及顯著的成果,都是集中在臺南地區的西拉雅族原住民部落,四大社都設有教堂及學校,因為想要讓當年沒有文字的原住民能改宗信基督,學校是進行基督文化教育最好的地方。最早宣教順利的西拉雅村社就屬新港社了,甘治士進駐新港社18個月(1628年入駐)透過學校的教育方式,教會了128位新港人祈禱文,並能以最滿意的方式回答基督信仰的問題。而正式的宣教學校應該是1636年5月26日在新港開學的學校,1636年9月5日尤羅伯寫給東印度公司商務委員會董事的報告中提到:

5月26日學校開學了,因為尚未有書,我們給每個小孩一張紙,讓他們寫字母,分辨母音和子音。我們相信這種教學對於年輕村民有用,我們已能繼續經營這個學校,不會有任何阻礙。

        而此時學校所採用的教材已經固定,且是由精熟西拉雅語的牧師尤羅伯、倪但理、范布鍊及哈約翰(Joannes Happartius)等人編輯相關教材來讓相關人員進行教學,這些羅馬字拼寫的西拉雅語教義書、祈禱文、講道稿等,包括如:信仰要項(倪但理編譯)、教理問答(尤羅伯編譯)以及主禱文、信經、十誡(哈約翰編譯,已佚失)、聖經馬太福音(倪但理編譯)、約翰馬太福音(已佚失)等。

二、建立神學校

       荷據時期基督教在臺灣的宣教常常苦惱於牧師人數有限,向巴達維亞成總部要求多派人手,但總是無法如當地宗教議會的意,再加上牧師來到福爾摩沙這海島,許多人輕則水土不服生病,重則命斷福爾摩沙,前前後後38年期間派駐臺灣的荷蘭牧師29人,病歿臺灣各地的牧師總計11人,折損率近 4 成,所以駐臺牧師們一直想要培養在地人才來突破困境。1630 年初甘治士、尤羅伯牧師都大聲疾呼,希望巴達維亞總部當局允許送福爾摩沙原住民到荷蘭受正式神學教育,完成學業後回到福爾摩沙成為牧師,計畫受挫後就一直未再有人提起培養神職人員的「自傳」具體想法,直到1657 年在福爾摩沙設立神學院的議題拋出後,培養在地真正宣教人才的計劃,才又死灰復燃並且付諸實行。

1657年2月3日漢布魯克(Antonius Hambroek)牧師巡視南部地區後,以大員教會名義撰寫的報告書中提到這項建議,然後再由長官揆一(Fredrick Coijet)寫給巴達維亞總督的信中提到:

       隨函附上小會的書信,他們主要的建議在於設立一間學院,揀選福爾摩沙島最伶俐和聰明的青年,或是荷蘭人當中少數資質適合進修的士兵。這些學生應該完整的訓練他們神學以及語言的科目;以便能夠擔任教師或牧師來服事自己的同胞。

        1621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萊登大學設立印度神學院後,就規劃在東印度地區摩鹿加群島的安汶島設神學院,以訓練出可以在東印度地區宣教的人才,但一直沒實現,反而在福爾摩沙島落實了原本的計畫,這都要歸功於福爾摩沙教會的多次提議,終於獲得總督的首肯。1657年6月11日總督約翰‧瑪紹可(Joan Maetsuycker)回信給福爾摩沙當局說:

       由於這些部落使用共同的語言,因此應當紮實的建立基督教的信仰,以致於能夠在他們當中培育出教師,將來有能力教導自己的同胞。為了基督教信仰的傳揚,我們同意在蕭壠社設立學院,在那裡揀選最伶俐和聰明的福爾摩沙青年為此目的接受教育,同時教導他們荷蘭文,做為未來翻譯聖經的人才。

三、恩威並施,培養在地原住民人才

       荷蘭牧師創立部落一般學校之初,雖然宣教的成果及基督知識的傳播,都有穩定的成長,但是他們發現學校上課時間常常會有學生缺席或是父母不讓孩子上教會學校的情況,原因出在原住民生活困苦。1636年普特曼長官給巴達維亞成當局的書信中就點出這樣問題,並且提出他們認為可以改善的方法,普特曼說:

      年輕小孩在我們的學校學讀和寫,他們進步很快。父母真的都比較喜歡其子女到田裡而不是到學校。為此,需要給很認真的小孩一些米和衣服,以鼓勵他們認真學習。其經費來源為給漢人捕鹿執照的收費。

        有了長官這項命令,1638年11月至1639年10月間的大員帳簿中,就記錄了尤羅伯牧師從狩獵執照收入補助蕭壠、麻豆、目加溜灣、大武壠、大目降、新港等學生米及衣服的支出經費明細,尤羅伯說:「因為他們窮而匱乏,每人每3個月可以得到5-8里爾,希望這點禮物能使家長願意送孩子來上學,並鼓勵學生上學。

    這樣利誘的方式有無效果,我們從1638年學校初辦學生人數約329人,到1639年年初學生人數已到 471人,即可作為驗證。

       荷蘭牧師一方面以物資攏絡原住民小孩上學,一方面也以嚴懲方式來阻止學生流失,尤羅伯就主張:「我們認為沒有懲罰,學生就不可能學會藝術和科學,不能學習神學」;卸任福爾摩沙長官後的費爾堡(Nicolaes Verburgh)曾建議總督對於不來上學的學生的嚴懲,罰一張鹿皮太嚴厲,有必要處罰來強迫原住民上學,但他們太窮,付不起。後來神學院的教育學生方法,我們看見更嚴厲體罰學生的校規,這是否造成後來學生人數的減少,值得探討。

        另外,培養在地原住民人才(學校教師或是宣教師,我們在第二節及本節設立神學院內容做過描述),不管是甘治士或尤羅伯牧師都極力建議送西拉雅原住民優秀青年到荷蘭神學院公費進修,成為回來福爾摩沙宣教的本地牧師,長官也相當支持,長官普特曼寫給阿姆斯特丹商會的信中提到:

       上述牧師們(甘治士、尤羅伯)當強調地要求總督允許派一些年輕的新港人,45位到祖國去。讓他們在我們的學校接受教育,並從他們兩人中之一監督,教育他們研讀神學理論,使他們在研讀之後成為好的牧師。

        但最後都被巴達維亞總督亨德里克‧布勞威爾(Hendrick Brouwer)以經費考量而阻止了這件美事,不然臺灣首批的海外留學生將會是西拉雅原住民,臺灣歷史也會因此改變。

第五節  荷蘭宣教的成功與挫敗

        1661年鄭成功率領軍隊渡海來臺,進行熱蘭遮城的圍城之戰,荷蘭基督教及神職人員們,遭遇空前的毀滅及殺戮。被鄭成功指派進城勸降卻不屈於威脅而殉道的漢布魯克(Antonius Hambroek)牧師,以及分別在虎尾壠社、新港社等地被鄭軍砍頭的彼得‧默斯(Petrus Masch)、阿諾度斯‧威澤謬斯(Arnoldus Winsemius)及約翰尼斯‧甘比宇(Johannes Campius)3 位牧師,還有多位牧師被鄭成功拘捕或是自行逃離福爾摩沙,38 年的宣教基業毀於一旦。比較令人好奇的是,為何荷蘭人走了之後,原本宣教相當成功的西拉雅各村社,紛紛放棄基督信仰,恢復以前的傳統信仰和習慣,並且殺害荷蘭人?1661年5月17日的《熱蘭遮城日誌》寫道:

    很多原住民和他們的長老們,包括山區和平地的,甚至整個南部的原住民,都已經歸順國姓爺了⋯⋯這些傢伙現在很鄙視基督教的真道,這些我們努力教給他們並且已經開始成長的教義,他們現在不必為了去學校而歡樂高興,到處破壞教會的道具,撕破書本,回頭再去過他們以前兇殘可怕,亂七八糟的異教徒生活。當他們聽到國姓爺已經到來的消息時,就殺死一個我們荷蘭人,繞著那個荷蘭人的頭顱狂歡的跳舞。

       當初荷蘭人政治中心周圍的蕭壠、麻豆、目加溜灣、哆囉嘓社,甚至新港社人都開始對荷蘭人「懷著敵意」,「異常無禮,公然反抗」,讓荷蘭人感到相當不安。也因此,後來許多人都認為荷蘭人對西拉雅原住民的宣教是失敗的,因為他們沒有徹底改掉原住民的心性,但是與其以「野蠻不易教化」的自大白人主義來搪塞這樣潰敗狀況,不如說當初荷蘭人對於西拉雅村社的侵略性、甚至是強迫性的宣教方式埋下了敗因,如:放逐部落Inibs、不上學罰款、入神學校像入監的嚴厲管理及懲罰等,原住民受限於荷蘭統治政權脅迫下表面的屈服,終於在看見鄭成功追打敗逃的荷蘭人時(雖然後來西拉雅人才知道鄭成功的官員、軍隊比荷蘭人還兇殘),擺脫其勢力並且施以報復;另外,某些荷蘭神職人員素質品行差,「酗酒、通姦,過著糜爛的生活」,甚至毆打虐待原住民的情況,時有所聞。當然,這些神職人員不以身作則並傷害原住民的行為,讓原住民在鄭成功來了之後進行宣洩報仇。

約翰士敦(Jame Johnston)在《英國長老教會海外宣道會50年史》一書中指出,荷蘭人在臺宣教失敗的原因在於:

(一)傳教士所做的改宗異教徒之事業過於和政府的保護混在一起,所以異教徒的改信基督教,亦被視為歸順荷蘭人之表示。

(二)對於原住民而言,做基督教徒乃是從政府處得到職業之機會,因此接受聖餐是做官的條件。

(三)他們沒有聖經給人民,雖然他們以教理問答書給信徒,但教理問答書是不能取代聖經的。

這樣的說法並不十分正確,像他所說的沒有聖經一事,就不是事實。另外,19 世紀英國基督教長老教會駐台劉忠堅(Duncan Macleod)牧師也曾對荷蘭宣教失敗問題提出分析,他認為:

(一)荷蘭人將「教會和國家」之西洋體系移植到這些單純人民之間的政策是錯誤的。宣教師不僅是十字架的前鋒,並且是東印度公司的職員。

(二)傳教士之中,不少因為致力於經商,課稅等俗務,忽視了他們的宣教工作。

(三)在荷蘭宣教師之中,曾經發過不道德事件,致使原住民懷疑他們的宣教動機。

(四)荷蘭宣教士常常做集團改信運動,因而陷入忽視個人信仰告白的重要。

這樣的分析確實點出了一些荷據時期宣教盲點,而導致原住民信仰一夕改變的潛在因素。

雖然改朝換代後,尤其是臺南地區的西拉雅原住民放棄信主,但是這樣的現象是否就可以完全否定荷蘭牧師們的努力成績呢?我想應該再更公允的提出一些荷據時期基督教教勢數據,可以進一步了解在這38年期間,如果單就信徒人數的成長,以及在西拉雅村社原住民改宗的比率,我們還是要對這批充滿熱誠、衝勁的牧師們給予高度的肯定。鄭成功攻臺後時局的改變有太多的因素讓西拉雅原住民一下子放棄基督信仰,最大的因素當然是政治力的干擾。眾所皆知,鄭成功是反基督教的,當時在其政權統治臺灣之際,是沒有機會讓基督教重新回到臺灣宣教,失去牧者的羊群,怎不會四散背離呢?而且,荷蘭人宣教的種子一直都在臺南西拉雅族部落的土地蟄伏著,到了清領時期再次得到基督福音的呼喚,很快地就萌芽生根茁壯,所以英國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宣教才得以在府城以東山區及嘉南平原地區的西拉雅族部落,迅速得到豐碩成果(這段宣教歷史及與荷蘭宣教關聯的論述,請詳閱本書第三章);再者,荷蘭牧師們在400年前為宣教而翻譯的西拉雅語《馬太福音》、《教義問答》及《信仰要項》等書,成為當代西拉雅族復振語言非常珍貴的資料,這樣的宣教功勞,也絕非以成不成功就可以來論斷的。甘為霖牧師蒐集了荷蘭時期宣教的相關資料,於1889年5月,倫敦脫稿付印,書名命為《臺灣佈教之成功》(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應該就是他為荷據時期基督教宣教的成果做背書吧!

第六節 小節

原本打算佔領平湖(澎湖)來做為和清帝國貿易基地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陰錯陽差的被鼓勵轉進福爾摩沙,展開38年對臺灣的統治,不但揭開了臺灣的文字歷史,也讓西方的基督宗教順利在這座島嶼上生根。如果撇開異族統治的壓迫不說,荷蘭東印度公司及宣教師們,對於臺灣400年前的歷史做了極大的貢獻,想要研究臺灣史的人,不能不好好研讀荷蘭人留下的豐富文字記錄;想要一窺基督教在臺灣的發展,不能不看甘治士等牧師在原住民地區宣教的歷史。在政教合一下的殖民政策,讓400年前的臺灣島到處充滿著朗讀聖經的福音。想像當時在西拉雅原住民簡窳的生活環境中,卻有著一批虔誠的新港社民,手持著鵝毛筆認真的書寫著羅馬字;口中以新港語朗誦著聖經的詩篇,多麼令人不可思議的畫面啊!對照當時來到福爾摩沙島謀生,所謂清帝國子民的優秀「中國人」,能識字、寫字的人數還遠遠落後原住民呢!「野蠻」、「不文明」的稱呼,到底該用在誰的身上呢?

荷據時期基督教在福爾摩沙的宣教成績,從官方的文字紀錄來看,是相當令人稱奇的,甚至在1639年的紀錄,新港社民是百分之百的受洗為基督徒呢!可是這樣亮眼的宣教數字,卻在鄭成功船砲轟炸下,一夕崩垮!這是令人好奇的歷史謎題,或許就如同一些學者所推斷分析的,大量異教徒改信基督教,是因為要求得荷蘭政府的保護,就像當時的新港社一樣,或是受到當局的壓迫下改宗。如果我們從許多政府文書登記的脈絡中來思考,可以合理的懷疑當年的一些宣教成果數字,是否有被灌水?當鄭成功來到原住民村社後,看見的是「迎王師」的列隊社民,而且宣教用的教堂建築也都被燒毀,連新港社也不例外。另外,筆者認為造成荷蘭統治政權退出後,基督教勢力幾乎也跟隨著荷蘭船艦人員渡海離開的最大原因,應該是宣教師們當年帶著西方白人優越主義,想要改造西拉雅等原住民的生活習俗,甚至心性,沒有現代本土神學宣教的精神,完全以文化優劣觀想要來改造異族,沒深入去了解他們的文化脈絡,就一廂情願的想拯救他們的靈魂,當然在壓迫他們勢力減弱時,反彈的力道就出乎他們意料之外了!

雖然大家對於荷蘭人在臺宣教的成敗,各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解讀,但無可否認的,這樣的宣教奠基是為臺灣開了扇門,也為臺灣歷史留下豐厚的文獻。或許更多的荷據時期文獻資料出土,會讓400年前的基督教宣教歷史有更多的討論面向,釐清更多的爭議。最後也要提醒大家,閱讀荷據時期的文獻,不管是《熱蘭遮城日誌》、官方書信往來或是宣教師們的報告、文字記錄,不要忘記了這些文字完全是出自於統治集團的筆下,裡頭充滿著「荷蘭史觀」、「基督教史觀」,如果全盤接受,恐怕會陷於偏差而不自知,還是要站在客觀、不同族群文化背景下來看待荷據時期的宣教史,才能穿越時空看清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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