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文摘]麻豆古港考古試掘[2]

本文摘錄自劉益昌,〈台南縣麻豆鎮水堀頭遺址試掘及其意義〉,收錄於《南瀛文獻》4輯,94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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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跡

遺跡包括三合土與灰坑結構。三合土結構疑為古碼頭遺跡,為一由西向東傾斜的漏斗狀凹槽,長約9.8公尺,西端寬約4.9公尺,東端寬約4公尺,兩邊槽壁高約0.6公尺。遺跡製作的方式是所謂的版築,兩邊以木板固定,當中將貝殼、黑糖、糯米、黏土、瓷器、磚塊等碎片參和槌碾,凝固後取走木板而成。由出土的大量貝殼碎屑可知此結構為現地製作的。結構之下有約厚140公分的一次性堆積土層,且經過夯實,應為三合土結構的基礎。

灰坑位於地表下約110公分處,出土遺物豐富,可能為堆置廢棄物的場所;其部分結構位於底層的水相沉積層,可能意味著廢棄物是從陸地一直堆到了水域。


水堀頭三合土結構遺址。


試掘探坑一景。

文化遺物

文化遺物包括瓷器、硬陶、磚瓦以及其他遺物等等。出土的磁片共計有289件、3083.58公克,以青花瓷為最多,據其紋飾與器型來判斷,多出於福建省的德化窯場。硬陶出土共590件、10273.66公克。建築物相關的遺留則包括三合土碎屑的殘留、磚瓦、爐片與火爐眼等。除此之外,還出土了少數鐵釘(可能為船上的鉚釘)、錢幣(共五件)等。


出土的古錢幣與鐵釘。

生態遺留

出土的生態遺留包括獸骨、貝殼、植物纖維與種子等。獸骨、獸牙共出土31件,主要為豬骨,體型較一般所見者為大。貝類發掘的數量頗多,但都相當細碎。出土數以魁蛤科為最,共342件、878.46公斤;次為牡蠣科,均為海水貝,淡水貝則很少。由於與三合土遺留接近,這些貝類也可能是風化殘留甚至製作的材料。

年代

遺物中選擇了兩件較大的木炭遺留進行碳十四年代測定,其中一件時間偏晚,另一件則在1704~1954年之間,中數為1820年左右;此件出土於灰坑內,可能為比三合土遺跡較早或同時期的遺留。

另外還以挖掘所得較具特色的瓷器進行了比對。比對結果,遺物與1752年沉沒的「蓋爾德庫爾森」(Geldermalsen)號沉船、1822年沉沒的「的惺」(Tek Sing)號沉船上所發掘的瓷盤為同樣類型,而此類型的瓷器與福建德化窯三班鎮、雲林笨港遺址、高雄鳳山左營舊城遺址的採集標本也很類似,年代都被辨識為18世紀中至19世紀初。

本次試掘的結果與意義

就地層堆積與三合土結構的關係而言,此次發掘表明三合土結構的兩側槽壁立於底板上,底板略寬,埋藏深度約為50公分;其下方一次性快速填塞的土層厚約50~100公分,其中所發現的宋代銅幣「熙寧元寶」以及其他三合土遺跡,應為人為填入墊高的。在此人為填土的堆積層下方所得遺物的年代也應與此填土層相距不遠,故應可以該層所發掘得到的遺物來判定地表三合土遺跡的年代。

再從堆積的狀況來看,文化層的底層(L3b層)在與水相沉積層的交界處為一陡急坡面,而遺物也主要出土於水相沉積層而非L3b層(表示廢物棄置於水中),可見此區確為水陸之交,而遺物的發現更表明此地離人群聚居處不遠。如此一來,地面上的三合土結構就不太可能是墓道(漢人並無建墓於水中的習俗)或跌水設施(附近並無其他可接受的水流),而是碼頭。

就地層堆積與文化發展的關係而言,此遺址中的人類活動過程可分為三階段。晚期階段主要包括三合土結構、結構下的人為堆積與結構完成後的堆積,年代應在18世紀中至19世紀初;在三合土結構上的堆積,係該遺跡開始使用,乃至於廢棄後堆積至今而成,表層受耕作的擾亂程度頗大。中期階段為三合土結構建築前的文化層堆積,從出土遺物來看可知離當時人聚居的地點不遠,年代當在18世紀中。早期階段則是在文化層之下的水相沉積層堆積,其年代在17世紀晚期至18世紀中期之間;由其黏土性質可知應是靜滯的水渚環境,而非河流的堆積,而船隻所用的鉚釘出土則暗示此地可能為一港道或港灣。

綜上所述,這個遺址應該是倒風內海的港口之一,為古代麻豆人的對外交通孔道。(完)


探坑中的發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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