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07年4月4日,台南縣政府所舉辦「西拉雅平埔文化教師研習活動」中黃美英講師〈平埔族群的文化復振與正名運動〉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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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的自稱與正名運動

台灣自1980年代起,與其他群眾運動相結合,台灣原住民族權益促進會發起了「原住民正名」運動,至1994年才由總統李登輝指示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最近十多年來則有幾支原住民族群爭取到了其族裔的正式名稱,在總統陳水扁執政的時代,陸續有邵族(Tho)、噶瑪蘭族(Kavalan)、太魯閣族(Truku)、撒奇萊雅族(Sakizaya)從原有的族群分類中獨立出來。然而這些族群原本即具有原住民身分,因而台灣並沒有因此多增加任何一個原住民人口。

其他的原住民族裔該如何取回他們真正的身分?在日本學者的分類中屬於「平埔」族的噶瑪蘭族,在戰後由於被歸屬為阿美族,因而也幸運的保留住了原住民的身分;其他的平埔族人則必須透過現今的「原住民族認定法」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如此才能獲得官方承認的合法地位。然而循此法律途徑還是不免要落入是自我定位還是他者定義的矛盾當中。拿原住民族認定法草案中的第三條來說,針對語言、宗教、民俗、歷史、人口分佈等要件,族裔必須循著程序申請,並需通過民族學通認的民族識別,才能獲得民族身分。然而就語言一項而言,如今日尚存的西拉雅族裔幾乎已全部失卻了其母語的傳承;若以宗教來分類,則今天的巴宰族裔絕大多數都已改信基督教,又如何以宗教為標準來判別呢。如許種種矛盾,最後依然要倚仗一個絕對的權力來糜平磨合;且不論這個矛盾是人為的解決了、掩蓋抑或壓制,那些強加的規範都不脫一個外在於主體的權力本色。

過去的歷史機緣與政經社會變遷,幾幾乎乎抹滅了「平埔」族人至今仍然存在的事實,儘管這種看似絕望的形勢在一些平埔知識份子的自我追尋之旅中泌出一線希望之光,也開始有了為族群重建其認同所應具備的知識內涵、重新掌握如何詮釋自我定位的活動;在當代政治蛻化為族群政治的現下,這些活動有其必然的歷史意義。台灣社會該如何接納各個不同的族裔、不同的族裔間須遵循什麼樣的族群倫理以兼容並蓄,將是未來台灣社會中的每一分子都須面對的嚴肅課題。


目前的原住民分類與分布。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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